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“公益广告对于提高公众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,但当前我国公益广告投入不足,管理体制不健全,亟待制订一部可操作性强的公益广告法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安 徽旌德县白地镇洪川村党支部书记余的娜说。
余的娜代表说,目前公益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。
余的娜代表建议,应通过立法手段,明确公益广告的主体及其权利、义务;明确公益广告的资金来源;规定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期刊、网络必须发布公益广告,并规定比例;明确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责任等。